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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流云】夕阳下的暗恋(小说)

2022-04-30 11:37:35 来源:山海文学 点击:16

(一)

宁静的黄昏,所有的往事都在夕阳里慢慢勾芡,浓墨重彩的酝酿着情感的波澜,吹皱心中一圈又一圈的涟漪。

我叫苏默瑾,初遇他的时候,我还是一个五年级的小学生,阴差阳错的,他成了我的同桌。由于自小父母离异,家庭环境影响了我的性格。我并不合群,在班上天天被一群女生欺负。后来母亲改嫁,继父有暴力倾向,时常殴打我的母亲和我。我的心更加冷漠,却依然期盼着阳光。我说:“妈妈,我一定会努力学习,将来带你走。”

他的学习成绩是班里最好的,笑容也是最干净的,他和别的男生不一样,最关键的是,他听我的话。有一次,在他和男生们在地上打滚的时候,一向沉默的我河东狮吼的喊:“楚晓天,你课文背过了没有,快回来背课文!”,他带笑的嘴角牵起一个梨涡,坏坏的样子,带着若有若无的痞气,直直的从讲台上走下来,一句话也不说,从桌洞里拿出书就背。

那一刻,他在我的眼里简直帅呆了,直到若干年以后,我一直记得这个画面,眼眶里盈着泪,像一层不能触碰的水晶,纯洁的在内心的角落里妥帖保存。可是我一直没有问他,为什么当时那么听我的话,不怪我在那么多同学面前伤了他的面子吗?当时我更忘记问自己的是,他背不背课文关我什么事,我当时哪里来的勇气?他给我取绰号叫“唠叨”,因为我仗着语文比他好,背课文比他快,喜欢在他课文背不过的时候唠叨他。他从来不恼,反而虚心受教,一副害怕母老虎的样子一头栽进书海里。

他叫楚晓天,家境贫寒,和我一样的独来独往。大概有着相似灵魂的人相处在同一个空间里更能够给人以抚慰吧,总之,孤单的我,总是盯着他一样孤单的背影,这一盯,就足足五年。

和他同桌的那半年里,是我童年度过的最快乐的时光。我们一起监督着背书,一起讨论着习题,一起吃午饭,还总是在数学课堂上边捣蛋边听课。让我记忆犹新的是,我们喜欢玩一个游戏。两个人对着胳膊,用力顶对方的胳膊肘,坐得端端正正的,面上做出一副认真听课的样子,底下暗暗较劲。每当老师转过头在黑板上写字的时候,便是我们最用力让对方输的时候,输的总是我,他会调皮的不再用力,我则收不住力气被他诳的身子偏向一边。转而,在老师将要转过身子时,迅速恢复端正的坐姿,牙根紧咬的冲他一顿鄙视。有时候也是我赢,小人得志般的冲他示威,他则腼腆的笑着,右腮一个深深的梨涡。虽然如此,我们一点都没耽误学业,而且更加有学习的势头,学期末的时候,他是全年级第一,我是全年级第二。那一年,全级的前五名都在我们班,笑的班主任天天合不拢嘴。那一年,经常欺负我的那一群女生,第一次没有和我分到一个班里面。那一年,我第一次对一个男生产生了懵懂的爱恋之情。

老狼有一首歌,歌名叫《同桌的你》,“明天你是否会想起,昨天你写的日记......那时候天总是很蓝,日子总过得太慢。”太早熟的我总有着比同龄人更加多愁善感的性格,我喜欢盯着窗外的大雁,看着他们飞过天空的痕迹,静静的思索着属于自己的心事。若是傍晚,还有几抹夕阳留在天际,很是撩人的牵起我心中的感伤。楚晓天会给我讲很多的笑话,可是我只会笑,不会迎合着他打闹。我很羡慕班上能和男生打打闹闹的女同学,所以在楚晓天有一次故意惹我生气的时候,我一手拿着午饭刚咬了一口的煎饼,一手指着他大骂,他也挺配合的在前边跑,我在后面追,可惜班里不是桌子就是椅子,如果能有一棵紫薇花树,在我追上他的时候,一阵风吹落无数花瓣,撒在我们的头上,在我们对视的目光里,优雅的飘落。旁边还有一首钢琴曲弹奏,悠扬婉转,情愫脉脉。

现实是,既没有紫薇花树,也没有钢琴曲,而且我实在没有和人打闹的细胞,跑累了,一阵语言撒泼后就干巴巴的坐回位置,因为我根本就不会因为这样的挑逗生气,装的确实挺累的。如果我们不是同桌,可能一句话都不会说。

半年的时间很快,也很慢。快的是,老师调位了,我们一南一北,离得很远,在漫长的一生或者学业的生涯中,半年的时光,真的不足为道。慢的是,这仅仅半年的时光,却让我付出了五年的光阴去缅怀,用尽一生的思念去回忆。我不知道别人在看爱情故事的时候是什么感觉,是觉得狗血,不可能,还是被里面的感觉触动?是觉得好笑还是深有同感?

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没有缘分或者宿命这回事,我不知道对一个人纯洁的爱恋是否会随着时间云淡风轻。至少,当时的我,不知道。我甚至不知道,我爱的到底是心中的感觉,一种高贵的寄托,一份美好的象征,一个爱着这份感觉的自己,一个在时间的长河里对于轰轰烈烈的美好憧憬,还是仅仅只是这样一个干净,爽朗,阳光,幽默,机智的男孩。

风吹起秋天的叶子,这份执念,是我欲罢不能的劫。我逃不过,躲在光阴的街头,我将自己置于红尘的阴影中,只有对他的思念,才是投射到我心底的一片阳光,照亮我无数寂寞的日日夜夜。暗恋是一个人的兵荒马乱,一个人的千回百转。

对方毫不知情,或者一直装作毫不知情。直到若干年以后,我的同性好友兼发小在听我诉说这一段往事时,她讶异的看着我说:“没想到儿时的感情竟让你纠缠了这么久?”我才感觉到了时间的距离,理所当然会冲淡人与人之间建立的美好和信赖,你自己心心念念的情感风暴,是他人早已经遗忘的故城废墟。

我的性格总给人一种拒人千里之外的感觉,很少有人会想要走进我的内心世界。而我,讨厌虚伪和浮夸,假面的朋友关系,更不喜欢与人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议论东加长西家短的无聊闲话。但并不代表着,我不想要交朋友,而且,我讨厌孤单。更多的时候,我在下课的时间,会摊一本作文书放在桌面上,看一篇早已经倒背如流的故事,以消解无人相陪的尴尬,周围的欢声笑语与我无关,我所扮演的是一个冷静的看客,却没想到有一天会成为别人眼中的主角。更没想到,当我在暗恋别人的时候,有一个人,也在偷偷的暗恋着我。当时的我,仅仅把他当做一个知心的朋友,甚至一个可以利用的对象。

他叫柳明箫,调位后,他坐我前面。喜欢有事没事就拿着书转过头来找我说话,字写的超级烂,因为我是他的语文组长,所以他挨了我不少的训。让我觉得狗血的是,几乎每一个和我有过交往的男生,都喜欢给我讲笑话,或者以其他的方式逗我笑,让我不得不审视自己,是不是我太死人脸了,让他们觉得,我不快乐。事实上,我只是比同龄孩子更加严肃而已,更加不会被幼稚的事情触动。让我印象很深刻的一件事是,有一天,柳明箫要和我打一个赌,他说他能一分钟之内让我站到讲台上,如果我站不到讲台上,那么是我赢,反之是他赢。我不屑的对他投去一抹鄙视的目光,都让我知道了,我还会站到讲台上吗?他好像很为难的样子,想了想说,我不能让你站到讲台上,但是我能让你从讲台上下来,我在他狡猾的目光中无语的走上了讲台。他在讲台下面捧着肚子笑岔了气,明白过来的我一阵懊恼,全班同学都盯着我们看,我仿佛觉得自己受到了关注,更关键的是,我看着下面埋着头看书的楚晓天,竟然会想让他吃醋。

调位后的我和楚晓天由于性格上都是比较安静的人,所以很少说话。但是我能经常感觉到他偷看我,我想,他也能用余光感觉到我经常偷看他。他的前面是一个很漂亮的女生,和柳明箫一样,她也喜欢回过头去找后座的人说话。而且,女生的直觉告诉我,那个女生喜欢他。但是虽然我对别人的感情很敏感,对自己的感情却很迟钝,多年以后,与我在那个班级里待过的女朋友告诉了我一句让我大吃一惊的话,她说:“全班同学都知道柳明箫喜欢你,只有你不知道。”

那时的我,目光只盯在了楚晓天的身上,看着他和前面的女同学相谈甚欢,我也故意和柳明箫聊得火热。那时的我,毕竟还小,不想说什么吃醋一类让人发笑的话。但请相信,感情这种事,本身就是无厘头的,更因为在幼小的年龄里发芽,开出的果实才越纯粹。因为没有被世俗熏染的心灵,没有被物质捆绑的观念,所有的情绪只是发自内心的欢喜悲伤,因而,更加真实和纯洁。任凭岁月如何变迁,容颜如何变换,他或者她,永远都是一尊美丽的雕像,不会被时光的风沙所侵蚀。

(二)

楚晓天以初中年级第一的名次升入初中,而我,仅仅是班里的第七名。对于像我这样的乖乖女来说,那时只会肤浅的用成绩去计量一个人是不是优秀。所以,楚晓天成了我心里的神,一个我偷偷膜拜的对象。他永远站在发光的地方,是我只可瞻仰而不可触碰的星光,是我如何努力都追赶不上的灿烂流星,我只能在心里,默默许下自己的愿望。当然,我喜欢他,并不是因为他优秀。而是他与众不同的气质,与阳光干净的笑容。

我喜欢他,和他无关,从来都没有想过告诉他,想见到他又害怕见到他,遇见他的时候总是紧张的低下头去,不敢抬头看他,脸颊滚烫。装的不在意的经过,再转过头偷偷看他。

每当放学回家,傍晚的时候,天边经常会出现一抹夕阳。我游走在它照耀过的屋舍和田园间,像一个捕捉时光的猎人,独自享受着暗恋的情结。

家里依旧硝烟弥漫,争吵不休,我已经麻木。虽然有的时候还会护着妈妈,学会用倔强的眼神迎上继父那砸下来的拳头。可是妈妈越来越破罐子破摔,家里脏乱的像是垃圾场。

再没有什么比爱情更让我觉得高贵的情结,让我的心灵走出这恶心的一切。直到多年之后,我才明白,自己在那时对于爱情的寄托,也许只是一场对于美好的追逐,而不是这个人,这场结果。这样的感觉会让人越陷越深。尽管只是一个人的独角戏。

初中以后,楚晓天在一班,柳明箫在二班,我在三班。我下楼的时候,走向楼梯的路上要经过这两个班。我总是期待着和楚晓天偶遇,但让我很是困惑的是,为什么极少遇见楚晓天,反而回回碰见柳明箫呢?往往是在我返回教室的路上,迎面就看到柳明箫直直的走过来,离的不近,但能看见他那贼笑贼笑的眼神和故作沉默的表情。有的时候,不小心走的近了,也会浅浅的打个招呼。我觉得一定是我和他的作息规律比较相近的原因,才会上厕所的时候碰见他,下楼接水的时候碰见他,吃饭的时候碰见他,甚至放学的时候都能碰见他。

后来,我不这么想了。因为,巧合多了,就不是巧合所能解释的。所以,我开始躲着他。他和楚晓天不一样,楚晓天是发散在晴空下的阳光,沉默而温和,明媚而不张扬,而柳明箫是冰山上的狐狸,所有的阴谋诡计都隐藏在看似温暖的外表下,内心其实是个化不开的冰山。我有点讨厌他。所以我宁愿绕远路从另一个楼梯口下楼,也不再想经过他的教室了。

后来,更奇怪的是,不大的校园,我却几乎再也没有遇见过他。后来,听说他恋爱了,女生是一个很高很漂亮温柔的人。当我再次与他相遇,他对我说:“如果不是因为你,我也许不会那么早对女生产生奇怪的感觉,我以为我只要站在远处静静的看着你就好了,可是为什么你连这个机会都不给我呢?”

也许是因为寂寞,也许是真爱。当我后来以同样寂寞的心投入柳明箫的怀抱,才明白爱情其实更多的是身不由己。

我还是每天除了学习之外天马行空的想念楚晓天,上课想,下课想。看书想,睡觉想。有的时候他冲我投来的一个眼神,我都能激动很久,他和我说句话,我就高兴的要飞起来。他搞怪的一个动作,都能让我瞬间眩晕。他是这个世间最美的男孩,是我藏在心里不能说出口的秘密。张爱玲说“遇见他的时候,她变得很低很低,低到了尘埃里,心却从尘埃里开出花来。”是对我那时情感的最好写照。

我还是不想告诉他。因为我知道他学业优秀,我不想因为这些事情扰乱了他。如果他答应了我,那么势必会影响学业,他有着明媚的未来,现在不是恋爱的时候。如果他不答应我,那我又何必自取其辱呢。在这样的情绪下,我内心爱的孤独无法排遣,便用了最安静的方式,写日记。每天放学回家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拿出日记本。但其实根本没有什么故事可写。于是我把内心的美好情愫以一种诗意的朦胧诉于笔端,心陶醉在这样的感觉中,像是在弹一首干净空灵的钢琴曲。四周脏乱的环境与继父和母亲的嚎叫我都听不到了,在日记里,我是高贵的公主,在爱着我内心的王子,幻想着有一天,他骑着白马踏着七彩祥云来把我带走,白马长了翅膀,飞翔在高高的云端。

在初中的前两年里,我的成绩还不错,保持着班里的前五名。初三是个分水岭,面对着几何化学和数学的函数,我真的是无力回天。母亲和继父又生了个小弟弟,注意力早已经不在我的身上。他们甚至希望女儿家还是不要上那么多学,不如早点赚钱养家,供弟弟上学。我像是个焉了的茄子,感觉到世态苍凉,而我,无力回天。

李青儿是我的一个同桌,为人爽朗,善于交际。我们平常也不太说话,唯一的交集就是她天天借我的作业抄。有一天,她“大发好心”的对我说:“以后,跟着我们玩,别再自己一个人了。”李青儿有一堆死党,也不差我这一棵安静的小草。不同的是,她似乎比其他人更有耐心,愿意对着我一张木头脸呱唧呱唧的讲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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